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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快报《教师出书学校报销吗》协助发行,线上线下渠道

2020/2/7 2:13:28发布189次查看

教师出书 学校报销吗
我司是一家拥有20名资深编辑、3名专业设计师、3名优秀图书策划的正规出版机构。以“诚信、高效、专业”的理念,为广大作者的图书出版保驾护航。
出版图书的开本是许多作者比较难以理解的部分,其实很简单,我们把图书的若干页排在一整张大纸来印刷,如果是32页,那我们需要把整张纸裁为32份,那每份的尺寸就是整张纸的1/32,此称为32开,同样道理还有16开,8开,4开,全开。决定每一种开本尺寸的因素就来自于整张纸的尺寸,有国际标准纸张和国内标准纸张,各位作者朋友可以参阅其它书籍的版权页来查询。
中国出版业的制度结构缺乏完整、系统的考察和研究。由于本书把主要精力集中在考察中国出版业转型过程中出版业制度的政府规制、市场体系和出版企业制度三个方面,对出版业的整体制度关注较少。同时,对于这三个方面分别进行论述,缺乏对它们相互关系的分析,从而减少了本书的逻辑力量。
所谓退出壁垒,是指一个产业中现有企业的经营困难,这一困难体现在价格持续地低于竞争水平但该企业仍然不能退出该产业。在理论上,一个较高退出壁垒的存在通常会产生三种后果:一是对于企业来说意味着额外的风险;二是会使市场出清变得非常困难,致使该产业长期维持供给过剩的格局;三会阻碍企业资源的必要转换。[注释]退出壁垒的构成因素通常素包括:资产专用性、退出的固定成本、政策法规障碍、企业集团的内部关系等。我国出版组织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出版“旗舰”[注释],由此可见,我国出版集团的组织形式应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依据股票上市与否,分为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目前,我国出版集团中上市公司的数量还很少,占主流的是非上市公司。这些公司它们大多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原则和出版业特性要求,建立起明显区别于事业单位性质的出版集团组织结构。出版内容数字化是挂在各出版机构面前的胡萝卜。随着数字科技的发展和成熟,这种诱惑越加强烈。但数字出版面临的考验,是出版行业发展的考验,数字出版前景看似一片大好,也存在无法摆脱的隐忧。它已经不是一家两家出版机构的问题,而是整个行业在逐步规范和成熟中面临的挑战。社会化已经成为新媒体的核心,图书社群营销也不再是单一的内容传播,而借助那些社会化为基础的新媒体(以下简称社会化媒体),如博客、维基、播客、论坛、社交网络和内容社区等进行广泛传递,图书社群营销从而能够给予读者极大的参与、互动空间。内容衍生产品的创意与流通仍是现在的主要问题。除了建立自身的网上书店、电子书、读者俱乐部等等,我们似乎没有其他阵地,出版业的价值挖掘还远远没有到位。被图书形态束缚住手脚,而忽略多元内容的生成、表现形态的多样化、社群化网络的融合等等it因素,出版社网站,只能是一个信息孤岛。所以出版社网络能够为内容消费展示优势的就是,利用用户的力量创造增值内容,增值内容为什么不能是一个解决方案、专业百科、图书粉丝圈、播客?等等。
著作权:版权,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处于著作权权利范围核心的,是作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著作权法:确定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并提供保护,调整因创作、传播、使用作品而产生的各种利益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原则是:
1.保护作品创作者和传播者的利益
2.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
3.尊重国际著作权保护惯例,积极参与国际性的著作权保护
我国有关著作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著作权客体的特征:
1.具有独创性
2.内容的合法性
3.作品的作者身份和出版地等条件
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种类: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作品和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作者(原始著作权主体):
1.直接意义上的作者
2.视为作者的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
作者身份的确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继受著作权主体:
1.著作权继承者或受遗赠者
2.著作权转让中的受让人
人身权:作者通过创作作品而获得的与其人身不可分割、不直接涉及财产的权利。
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财产权:可以为著作权人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12项。
与出版活动关系密切的几项: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
著作权保护期分:
1.无限期保护(适用于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2.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适用于自然人的发表权和财产权)
3.首次发表后50年(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以及摄影作品、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财产权)
出版单位应尊重著作权人的权利:1.依法尊重作者的人身权利
尊重作者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2.依法尊重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
a.明确作品使用方式和所涉及权利种类
b.使用作品及时支付报酬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著作权人暂时、有偿地允许他人使用一项或多项财产权。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内容:
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否专有
3.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4.付酬标准和方法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被许可人使用作品的形式有多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形式相应地也可以有多种。
国家规定的报酬支付方式和标准,可作当事人双方协商时的参照体系。
上一条 下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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