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经过三个发展阶段:(1)创办奠基阶段。主要承担师资在职进修与中学教研任务,为我省1957年、1958年、1959年连续三年夺得全国“高考红旗”做出了重大贡献。(2)复办发展阶段。1977年学院复办。之后,针对当时省内中小学迅速扩张、教师学历大面积不达标的情况,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教育,为我省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做出了突出贡献。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学院全力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的主业上来。经过十年的不懈努力,学院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办学特色日益彰显,充分发挥了五个作用,即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主基地”作用、基础教育科研“主阵地”作用、基础教育资源“主渠道”作用、基础教育服务“主力军”作用、教师继续教育咨询指导“主功能”作用。
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是福建教育学院的主业。学院深入实施培训质量建设工程,形成以国培项目为引领、以省培项目为支撑、以委培项目为辐射、以援助培训为使命的培训项目体系。每年集中培训中小学校长、教师两万人次,网络远程培训数十万人次。2012年以来竞标承办了155个“国培计划”项目,项目绩效评估结果位居全国承办院校(机构)前列。2018年4月,被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确定为14所首期“国培计划”中小学名师领航班培养基地之一。近两年,本院老师主持或参与的教改项目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
函授自考教育是学院传统教育项目。目前学院有函授专业 27个、自考专业3个,函授自考在册生2.9万人(其中函授1.3万人、自考1.6万人)。学院在全省布局了18个经省教育厅评估认定的合格教学点,重视加强函授自考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1992年原国家教委授予学院“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荣誉。进入新世纪,学院参与普通高职教育,累计培养毕业生上万人。(3)转型跨越阶段。2008年,省委省政府从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出发,从高校工作分工特色出发,决定福建教育学院专门从事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工作。2008年12月下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明确提出:“大力加强福建教育学院建设,强化其培训、教研的功能以及在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将福建教育学院建设成为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主要基地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政策研究咨询和业务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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